⒈ 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。
计议处理。
⒈ 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。
引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刑书之文有限,而舛违之故无方,故有临时议处之制,诚不能皆得循常也。”
明 李清 《三垣笔记》上:“及 郑庶常 鄤 处决,责科道不言,一概议处。”
清 龚自珍 《明良论四》:“约束之,羈縻之,朝廷一二品之大臣,朝见而免冠,夕见而免冠,议处、察议之諭不絶於邸钞。”
⒉ 计议处理。
引明 章懋 《议处盐法事宜奏状》:“谨题为议处盐法利弊以裨国用事。”
⒈ 清代时,官吏有过而交吏部处罚,轻曰察处,重曰议处,更重曰严加议处。
yì,讠,5,左右结构
yì 1. 谈论;商讨 2. 评议;批评 3. 意见;主张 ...
丶、㇊、丶、丿、㇏
协议、建议、决议、刍议、妄议
chǔ,chù,夂,5,左下包围结构
chǔ 1. 居住。 2. 处在。 3. 安;存。 ... chù 1. 处所;地方。 2. 事物的方面或部分。 3. 机关团体的部门。
丿、㇇、㇏、丨、丶
处理、处子、深处、处决、好处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