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提出犯人,进行审讯。
英bring up for trial; bring (a criminal) before the court;
⒈ 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讯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刑部·刑律断狱》:“如犯人果有寃滥,许管狱官检举申明,如府州县不准,许即直申宪司各衙门提讯。”
朱自清 《威尼斯》:“府后有 太息桥 ;从前一边是监狱,一边是法院,狱囚提讯须过这里,所以得名。”
⒈ 将犯人自关押处提出来审讯。
引《大清会典·卷八四一·刑部》:「凡司狱吏目典史,专管囚禁,如犯人果有冤滥,许管狱官检举申明,如府州县不准,许即直申宪司各衙门提讯。」
tí,dī,dǐ,扌,12,左右结构
tí 1. 拎起;垂手拿着(有柄、绳套之类的东西) 2. 由低往高移。 3. 举出;指出。 ... dī 1. [提防(fɑng)]小心防备。 2. [提溜<liu>]手提。 dǐ 1. ◎ 投掷
一、亅、㇀、丨、?、一、一、一、丨、一、丿、㇏
菩提、提子、提案、提升、提高
xùn,讠,5,左右结构
xùn 1. 询问;问候 2. 审问 3. 音信;消息
丶、㇊、㇈、一、丨
刑讯、讯缄、侦讯、讯察、覆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