断给 [duàn gěi]
1. 判决给与。
断给 引证解释
⒈ 判决给与。
引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释看语》:“前抚宪之断给,在 顺治 十二年,前任 张公 彼时给有印照。”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释看语》:“总之,众口纷纷,自当以抚宪之断给为铁案。”
断给是什么意思网络释义
断给作为法律程序中的专业词汇,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,常出现在诉讼或行政争议解决阶段,其结果具有约束力。在历史文献中,如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》所述,抚宪的断给被视为铁案,表明其权威性。现代语境下,断给广泛应用于法院判决、仲裁裁决等场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