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用钱物赎罪。
⒈ 谓用钱物赎罪。
引《书·舜典》:“金作赎刑。”
孔 传:“误而入刑,出金以赎罪。”
宋 陈亮 《问答下》:“舜 又多为之法以出之,而 夏 於赎刑为尤详。”
《清史稿·刑法志二》:“赎刑有三:一曰纳赎,无力照律决配,有力照例纳赎。二曰收赎,老幼废疾、天文生及妇人折杖,照律收赎。三曰赎罪,官员正妻及例难的决,并妇人有力者,照例赎罪。”
⒈ 用钱财来减免罪刑。
引《书经·舜典》:「扑作教刑,金作赎刑。」
shú,贝,12,左右结构
shú 1. 用财物换回人身自由或抵押品 2. 抵消;弥补<罪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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赎罪、救赎、回赎、赎放、赎典
xíng,刂,6,左右结构
xíng 1. 国家依据法律对罪犯施行的制裁 2. 特指对犯人的各种体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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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场、肉刑、刑事、刑罚、黥刑
